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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在洛陽網《百姓呼聲》頻道發(fā)帖咨詢:洛陽經濟適用房出售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近日,有網友在洛陽網《百姓呼聲》頻道發(fā)帖咨詢:洛陽經濟適用房出售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洛陽市住房保障和房產服務中心回復:2021年12月2日,市政府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區(qū)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意見》(洛政〔2021〕21號)。《意見》規(guī)定,城市區(qū)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產權土地出讓金補繳標準為交易當年基準地價的20%。
此外,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產權房屋收益所得收取標準:
一、單套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內,按購房價格和申請上市交易或者取得完全產權時的價格(以稅務部門征收契稅的計稅依據(jù)為準)差值部分的比例征收。
2012年12月31日前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收益收取比例為10%;2013年1月1日起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收益收取比例為15%。
二、單套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收益所得按上述標準雙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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