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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倒賣產業(yè)鏈 國內近年頻發(fā)各類信息泄露事故

2020-07-28 16:51:22 來源:時代周報
在云和移動的時代,大數據的價值成為諸多互聯網公司的追求目標。數據科學家舍恩伯格在《大數據時代》一書中向讀者展示了未來大數據在商業(yè)應用上的巨大價值,但他同時指出,人類生活可能被大數據所主宰,當中的風險不容忽視。

其中,個人信息的泄露成為大數據時代下最危險也是最普遍的現象。時代周報記者經過調查后發(fā)現,像航班、酒店等個人信息早已成為不少不法分子牟利的重要工具。只需要掌握身份證號碼,他們就能通過相關渠道獲得航班、酒店乃至住址等私人信息,其中向粉絲提供明星個人信息是主要盈利方式。以明星張藝興為例,時代周報記者僅以15元的價格就獲得了其從青島飛往上海的詳細航班信息。

事實上,個人信息販賣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產業(yè)鏈,包括內容員工泄漏、黃牛和代理層層向下兜售,最終由想獲取這些信息的用戶埋單。有賣家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他們租賃相關系統(tǒng)每月需要花費數千元,但發(fā)展下線獲利相當豐厚,成為一名代理需要收費200元不等,代理人可以繼續(xù)向下發(fā)展代理。

明星航班信息15元買到

在微博上,有大量的賣家兜售明星的航班信息,他們的主要客戶是明星的忠實粉絲,通過提供上機和下機時間、地點來方便粉絲追星。

3月9日,為了對明星航班信息產業(yè)鏈條進行調查,時代周報記者以15元的價格從一位賣家手中買來“小鮮肉”張藝興的航班信息,而該航班信息的時間和地點都準確無誤,張藝興在次日的確現身上海虹橋機場。

經過進一步調查,時代周報記者發(fā)現不同的賣家價格略有浮動,主要分為國際航班和國內航班。一般國際飛國際航班的價格是25元,國內飛國際的航班是20元,國內飛國內的則只需要15元,所有的明星航班信息售價都一樣。如果買家想要獲得該航班的查詢方法,則需要另外加60元。據多位賣家透露,國內航班信息較國際的航班容易查詢,所以價格相對低一些。

有賣家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航班信息是其通過明星的證件號查詢,再在某航班查詢APP上輸入航班號就可以顯示這些具體信息。這意味著賣家只需要掌握明星的證件號碼,就可以輕而易舉掌握明星的航班動態(tài),從而多次向粉絲兜售。

時代周報記者同時臥底多個明星粉絲群發(fā)現,在粉絲群里往往會有粉絲代理,一方面他們掌握著明星的行程和動態(tài),與大家分享最前線的消息,另一方面則對接黃牛共同販賣信息給普通廣大的粉絲,然后從中抽取分成。“網上經常有很多看似分享明星動態(tài)的圖文消息,背后實質是信息的交換和販賣。吸引粉絲湊上去圍觀詢問,對方就會跟你談價錢,像告訴你在哪個機場多少錢,哪個酒店哪個房間號多少錢,都可以用錢來買。”一位粉絲群群主說道。

信息販賣利益鏈

時代周報記者深入調查發(fā)現,這些信息販賣的團伙已經形成了相關的利益鏈。從鏈條的最上端到最下端,公民的個人信息成為了被多次開發(fā)的資源,經過不斷轉手、價格翻倍、叫賣,流轉到不同利益群體的手里。

據賣家透露,黃牛會把酒店內部的信息系統(tǒng)以大概一個月3000塊出租給第一手賣家,第一手賣家通過酒店內部系統(tǒng)輸入證件號碼就可以自由查詢住房記錄。至于航班信息,普通的國內航班信息容易獲取,國際航班就比較難,需要租用Eterm,也就是俗稱的“黑屏”,租金每個月1500元左右。

Eterm是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開發(fā)的代理人專用訂票軟件,通過這個通用網絡前端平臺各大航空公司和代理人就可以查詢預訂改簽機票,掌握航班變動的消息。同時,這個民航旅客訂座系統(tǒng)幾乎掌控著所有乘客的信息,各大航空公司、代理人、民航管理部門以及中航信內部的工作人員都可以根據不同的權限在系統(tǒng)內進行操作。而不法分子則利用該系統(tǒng)來販賣客戶的航班信息,網絡往往成為了雙方談交易的平臺,上面發(fā)布了很多出租黑屏系統(tǒng)以及尋求交易機票數據合作的帖子。

“賺不到錢我干嘛要租系統(tǒng)啊,一個月就得花3500塊呢,酒店的系統(tǒng)還是我跟一個認識的黃牛大叔租的,所以便宜一點2000塊就租給我了。”有賣家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為了分散經濟風險,信息販賣者則會招攬代理,這些代理以不同價格加盟進來。時代周報記者從賣家那里了解到,代理主要有兩套方案,一種是代理費188元,可以獲得200-300個明星證件號碼,附加航班信息查詢方法,代理人就可以自主查詢、自主販賣;另一種是代理費228元,不但可以拿到300個左右的證件號碼,還可以查詢酒店信息,但每次查詢需要另交12元,再賣出去價格是40-50元一條。代理人拿到信息后,有的會在微博等社交平臺上轉手叫賣,有的則混跡在各大粉絲群中,把信息賣給普通的粉絲賺取差價。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航班信息泄露主要有四種途徑:一是航空公司內部員工以一定價格把乘客的信息販賣出去;二是與航空公司合作的第三方訂票平臺內部員工把數據賣給了不法分子;三是代理人通過航空公司外放的B系統(tǒng)調取乘客信息;四則是機票代理監(jiān)守自盜把自己客戶的數據販賣出去。

如何保護個人信息?

大數據的時代下,住宿、出行、登記等大量的個人信息被互聯網公司錄入、儲存、提取和利用,一旦被某些內部員工掌握并泄露,后果將不堪設想。

日前,公安部門宣布破獲一起盜賣公民信息的特大案件,50億條公民信息遭到泄漏,而嫌疑犯被傳是京東網絡安全部員工,與黑客長期相互勾結。京東集團隨后發(fā)布聲明稱,與騰訊聯合打擊信息安全地下黑色產業(yè)鏈的日常行動中,發(fā)現2016年6月底入職京東、尚處于試用期的網絡工程師鄭某鵬系黑產團伙的重要成員,京東隨后立即向公安機關提供了線索。

時代周報記者注意到,目前某些APP注冊會員要求上傳身份證或者護照的照片,有的甚至獲取個人手機通訊錄的權限,而通訊錄里其他人的聯系方式并非出于自愿的情況下成為了共享的資源。而目前尚未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針對互聯網企業(yè)保護用戶信息不受外泄,因此國內近年頻發(fā)各類信息泄露事故。

違法犯罪分子竊取和販賣信息的行為依然猖狂。去年《南方都市報》曾報道,只需要799元,就可以掌握指定對象的所有個人信息,包括手機號碼、GPS定位、航班以及酒店信息等。這些信息基本涵蓋了個人身份的所有隱私,更嚴重的是,信息一旦流落到不法之徒的手里,就容易變成了從事詐騙等犯罪活動的工具。

有專家指出,相比于刑法,把“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民事權利納入民法,則可以從民商法、侵權法的角度破解電信詐騙、網絡詐騙的難題,切身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有效減少信息的違法犯罪。3月8日,民法總則草案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其中增設了“個人信息保護”條款。草案明確規(guī)定,任何組織和個人應當確保依法取得的個人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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