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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4月28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及相關(guān)人員涉嫌強迫交易罪一案。
公訴機關(guān)指控,被告單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間,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被告人趙某強通過電話與客戶約定搬運費用并達成口頭協(xié)議,后指使被告人徐某江、任某紅、豆某飛、豆某豐、文某強等人在搬運過程中,單方提高搬運費用,并以停止搬運、言語威脅等方式強迫客戶接受服務(wù)并支付錢款,具體犯罪事實43起、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13萬余元,嚴重擾亂市場經(jīng)濟秩序。各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強迫交易罪,且情節(jié)特別嚴重。被告單位及6名被告人均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不持異議,認罪認罰。